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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反恐处突工作

发布时间:2023/12/10

  当前,我国已进入社会转型期,社会关系愈加复杂,各种社会矛盾凸显,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逐年上升趋势,愈来愈成为影响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。恐怖主义活动也已经成为我国面临的最重要的社会治理问题。近几年,我国境内的恐怖主义与暴力恐怖活动紧密相连,暴力恐怖犯罪多发,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安全,破坏了社会秩序。一些恐怖案事件,特别是昆明“3·01”暴力恐怖事件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严峻的课题: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反恐处突工作?这是当前维护稳定、创建和谐社会所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。

  一、周密制订预案,做到临危不乱

  坚持“稳定压倒一切”的方针,以服务人民、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为工作目标,在各级党委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以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、根本性、基础性问题为突破口,依据有关法律、法规,制订出切实可行、操作性强的处置突发及暴力恐怖事件的预案,从思想、组织、政策、法律、装备等方面,充分做好处置突发性和暴力恐怖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,做到召之即来,来之能战。所有指挥员及民警都要认真熟悉预案,明确职责任务,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暴力恐怖事件,能立即启动预案,快速反应,坚决、果断地处置突发事件和有效打击暴力恐怖犯罪。

  二、有理有利有节,沉着果断处置

  突发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后,当地党委、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公安机关要快速反应。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措施:一是要及时报告,果断处置。组织足够警力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,如果是暴力恐怖事件,应对正在施暴的暴恐分子采取果断措施,坚决打击,采取使用警械和鸣枪警告直至开枪射击等手段,坚决将暴徒制伏;对停止施暴的暴恐分子实施有效控制;对已经逃离现场的突发和暴力恐怖事件组织者和实施者,指挥部要迅速按照预案上卡查堵,并视情况及时向友邻地区公安机关发出预警通报。一旦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逃出卡点包围圈,则立即向友邻地区发布通缉令,协助查缉。也可及时向县人民武装部队通报案情,请求预备役官兵组成暴力恐怖预备队增援。同时,根据实战需要,通过广播、电视或宣传车发布“戒严令”“追捕令”,开展政治攻势;公安机关及各派出所适时召开村(居)委会、内部单位负责人和专兼职保卫干部会议,介绍案情及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等情况,广泛发动群众,清查、搜捕犯罪嫌疑人。对于已被包围的严重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,视情分别按以下三种方法处置:开展政治攻势,分化瓦解严重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,迫其投降;灵活运用战术,秘密智取;武装进攻,就地歼灭。二是要迅速控制现场。突发和暴力恐怖事件一旦发生,公安机关在制止事态后,要配合有关部门安抚民心,教育疏导群众。要积极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,迅速将“看热闹”的群众疏散,防止别有用心的人蛊惑,制造事端,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恶化。三是要迅速摸清情况。针对已发生的突发和暴力恐怖事件,一方面要立即组织民警走访群众,迅速查清事件原因、事发经过;另一方面要组织专门人员开展现场勘查,深入群众,调查取证,及时为相关部门准确定性、制订处置方案提供有效依据。四是要及时调查处理。相应的职能部门要快速反应,及时进行调查处理,不能观望、拖延、等待。五是应坚持五个原则。坚持党委、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公安局长负责制原则;坚持统一垂直指挥体系,诸警种合成作战的原则;坚持快速反应、严密布控、靠前指挥、把握战机、果断处置的原则;坚持依靠群众、发动群众,确保群众安全的原则;坚持强硬手段与政治攻势并重,全面进攻与分化瓦解并用的原则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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